出租方(甲方):
承租方(乙方):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、互利的基础上,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,双方达成协议并约定如下:
一、地址:龙港镇XXX楼。
二、租赁期限: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租赁期 叁 年。
三、租赁价格:第一年总租赁金额:23000元(大写:贰万叁仟元整);第二年递增10%,总租赁金额:25300元(大写:贰万伍仟叁佰元整);第三年再递增10%,总租赁金额:27830元(大写:贰万柒仟捌佰叁拾元整)。乙方缴纳2000元(大写:贰仟元整)作为水、电押金,及设施损坏保证金。
四、付款方式:第一年租金在本协议签定之日支付,后续租金在到期前一个月支付。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应支付的费用,如拖欠不付,甲方有权增收每日1%滞纳金,超过约定时间一个月,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,并不承认任何违约责任。
五、租赁期间,乙方承租范围内所发生的水、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,并自行如期足额缴纳费用,由此产生的滞纳费用等问题由乙方承担;因生产需要增加电容量的,由乙方自行申报,甲方无条件提供帮助。
六、租赁要求和维修责任:租赁期间,乙方发现该房原有设施损坏或故障时,甲方应及时修复;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损坏或故障,乙方需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相应费用。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,不得擅自改变整体或局部结构。若确须改变,应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。乙方不得利用厂房进行非法活动,并为生产与经营活动负责。
七、租赁期满,乙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,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,在同等价格下,甲方享有优先权;如期满后不再出租,乙方应如期搬迁,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。乙方在租赁期间,未经甲方同意,不得转租。
八、租赁期间如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,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,否则应赔偿对方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。
九、本协议一式贰份,双方各执一份,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日期: 日期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