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代理一个民事合同案件,应该来说是一个系列案件中的一个。当事人原都是安排自己的员工进行应诉,但由于没有进行举证,将本来可以赢的案件,最终被判输了。在受到教训后,当事人委托我代为进行诉讼,在查看了之前的案件情况下,本律师要求对相关的材料进行重新审查,并对财务凭证等进行重新核对。在审查核对过程中,发现了大量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,但由于原代理人法律诉讼经验不足的原因,并没有进行相应的举证。
在大量的证据面前,相信本案的结果将会大不一样。
因此,不管是作为当事人,还是律师。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。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是永恒的真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