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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置权成立的必备条件
来源: 互联网转载 作者:未知 发表日期: 2013/7/26 21:25:56 阅读次数: 2010 查看权限: 普通信息
留置权成立的必备条件
担保法所称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,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,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:
一、 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;
二、 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;
三、 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,否则,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;
四、 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;
五、 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;
六、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。
——此文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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