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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后调解离婚
来源: 互联网转载 作者:未知 发表日期: 2013/6/20 1:42:14 阅读次数: 3197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
民事起诉状

原告:XX,女,汉族,19XXXXX日出生,住XX,身份证号:XX

被告:XXX,男,汉族,19XXXX日出生,住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XX号,身份证号:XX

诉讼请求:

1、依法判令原告XX与被告XXX离婚;

2、依法判令婚生子YY由原告抚养。

3、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
事实与理由:

200XX月,原告XX与被告XXX是通过网络QQ认识的,当事双方均在上海工作,见面后互有好感便确立了恋爱关系。并于200XXX日在苍南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。200X年生育了儿子YY

结婚前,由于双方是网络认识,又均是在上海工作,原告对被告知之甚少,在结婚前原告从被告母亲处得知被告有过一段婚姻,并生育过孩子。这件事对原告打击很大,然,当时原告已经辞去工作,跟随被告来到了苍南龙港。也已经通知亲友结婚的事宜,原告已经怀孕,也考虑到被告有过一段婚姻,会更加珍惜自己,便如期举办了婚礼并登记,但感情基础就严重受到破坏。

结婚之初,双方返回上海做生意,并生育了孩子,夫妻各方面也算正常。2009年,被告返回龙港,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。原告之前从被告的哥哥口中得知,被告有过吸毒史,没想到被告在龙港期间再次吸毒,并有赌博、找女人等不良行为。被告强制戒毒后,原告一个人在外工作生活,供养孩子。

被告强制戒毒出来以后,双方还是继续分居,期间被告曾去过原告娘家,但因为琐事,和原告的父亲发生争吵,从此后,双方除了孩子,就不再联系。期间原告也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双方的婚姻问题,然,被告虽然答应离婚,但一直拖着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。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也无和好的可能,为脱离这名存实亡的婚姻,特依法提起诉讼,恳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

为依法解决双方的婚姻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,现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向贵院提起诉讼,希判决如诉讼之请求!

此致

苍南县人民法院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具状人: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二年三月   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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